琼农种字〔2021〕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鉴定评价水稻新品种(组合)在海南省的丰产性、稳产性、抗逆性、适应性和品质等特征特性,为我省水稻品种审定提供科学依据,加快我省水稻品种的更新换代,防控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现特征集水稻品种(组合)参加我省2022年早造水稻品种(组合)统一试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品比试验中表现好的品种(组合)方可申请参加区域试验;已参加海南省级区域试验,并在试验中表现出优良综合性状的品种方可安排复试和生产试验。

二、申请程序

有意申请参加的单位请填写海南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申请表(附件1),于2021年11月21日前将申请表格(电子版)发送到海南省种子总站,等候确认参试通知。

三、供种数量和时间

供种数量:(1)区域试验供种9包,其中杂交稻350g/包,常规稻 400g/包;(2)生产试验供种9包:其中杂交稻1000g/包,常规稻1500g/包;(3)品种真实性鉴定用种1包:500 g/包(另:杂交种父母本各100g);(4)标准样品用种1包:1000g/包(另:杂交种父母本各200g);(5)转基因成分检测用种1包:100g/包。

供种时间:2021年11月31日-12月5日。

四、种子质量要求

参试品种种子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寄送的种子要求一品种一独立包装,包装要扎实,包装袋附内外标签。同时,提供品种真实性鉴定的种子必须是原种或育种家种子,并与试验用种一致。

五、费用收取

试验不收取费用,品种转基因成分检测、DUS测试等费用由申请单位自行支付。

六、其它

(一)申请参加我省品种区域试验品种的转基因成分、米质、抗病性等检测鉴定,由我站统一扦取标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如已通过国家或其他省级审定的,仅提交品种审定证书扫描件,不再重复转基因成分检测。

(二)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要求申请审定品种应当完成DUS测试。请品种试验审定申请单位按要求提前自主或委托方式开展DUS测试。

(三)申请参加我省品种区域试验的品种,要求附上品种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四)海南省水稻品种统一试验采取编号制。为保证前期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工作量,我站不受理逾期申报和寄送的品种,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允许随意更换已确认参试品种。

(五)没有按时按量提供种子的,视同撤回申请。

(六)受试验规模限制,原则上不再受理联合体试验成员的品种试验申请。

(七)试验结束后,未通过审定的品种,所提交的品种标样,如供种单位需要回收,请提前告知。

(八)其他相关事宜待确认取得参试资格后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 程子硕            

联系电话:0898-65363216   18117663219

电子信箱: czishuo@163.com  hnszzzz@hainan.gov.cn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省现代农业中心大楼 海南省种子总站 邮编:571100

附件:1、海南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申请表

      2、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海南省种子总站

                                 2021年11月12日

 

 


海南省种子总站关于征集水稻品种(组合)参加海南省2022年早造区域试验的通知(琼农种字〔2021〕16号).pdf
附件1-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