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家岭金融区持续“加速跑”

发布日期:2020.08.24

近日,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出台了《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红线范围面积36.96平方公里,区内服务业体量小、数量少、发展比较单一,与其他县(市、区)服务业发展尤其是在零售、住宿、餐饮方面,我区服务业企业培育难度大。为推进我区服务业提速增效和创新发展,提升壮大服务业综合实力,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龙政综〔2019〕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若干政策》。

二、总体考虑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龙政综〔2019〕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若干政策》起草和修改过程中,着重把握了以下3个方面。

一是问题导向。鉴于我区服务业体量小、数量少、发展比较单一,针对现代服务业发展薄弱环节,制定奖励政策,吸引企业入驻,激励区内企业发展壮大,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聚焦龙头骨干培育、主辅分离、项目建设等方面,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

三是协同推进。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抓好政策落实,着力营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内容框架

《若干政策》分五大类,共十条政策措施。

1.商贸企业方面

(1)对新上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企业、餐饮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2)对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年商品销售额(营业额)比上一年有增长,按增速档次进行相应奖励。

2.规模以上服务业方面

(1)对新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2)对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比上一年有增长,按增速档次进行相应奖励。

3.现代物流业方面

(1)对首次获得一定等级的物流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2)对年缴纳增值税达到一定额度的物流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3)对新开工建设物流园区、物流集中区、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增设施项目方面给予相应奖励。

4.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方面

对从制造业企业分离出来从事相关配套业务的服务业企业,分离业务首次达一定额度并纳入限额以上(规模以上)的给予相应奖励。

5.大数据和互联网方面

对“大数据和互联网+”重点领域龙头产业项目、产业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政策措施中所涉及补助政策除新上规模和新上限额企业外,同一企业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2)每年度政策兑现日期为下一年4月30日前,届时由我区统一组织申报。